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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1月23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敦办发〔201712

 

中共敦煌市委办公室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各单位,驻敦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两代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提升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道德模范奖项设置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型十名道德模范。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1、助人为乐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优良品质。

4、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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